羅伊加德納博士演講中提到濕地零損失(或無淨損失, no net lose),並非只是濕地面積的淨損失為零,更包含了生態功能(生態系服務)的零損失。在零損失的概念下,所有在濕地環境的開發行為,均要依循「迴避、縮小、減輕、補償」四大前提。美國為了達成濕地環境的零損失,做了許多努力和研究,但程度上或多或少仍無法達到其目標。

 

羅伊加德納博士以迪士尼樂園之開發與補償為例做說明,強調一個成功的濕地補償計畫,需有以下幾個特點:「生態上的成功 (Eclogical success)、集水區尺度的考量 (Watershed context)、法律保護 (Legal protections)、長期管理計畫 (Long-term management plans)、信用基金 (Trust fund for long-term stewardship)、透明化 (Transparency)。」

 

2013年國際濕地交流工作坊 8/12 桃園場

 

本場次請到美國羅伊加德納博士(Prof. Royal C. Gardner) 分享「美國濕地法律及政策制定(U.S. Wetland Law, Policy, and Politics)。羅伊加德納博士的研究領域包括環境和國際法律,他美國陸軍工兵署的濕地總法律顧問,提供法律和政策問題的諮詢。(詳細介紹)

 

1972美國潔淨水法案 (Clean Water Act)要求全美任何的濕地開發行為(含填平、排乾水分),均要經過美國陸軍工兵團(USACE)的同意才行(即使是私人土地也是)。而工兵團則是依循美國環保署(EPA)制定的法規在運作審核,所以EPA有權否決工兵團的決議。

 

目前美國的濕地補償的方式有3種:

  1. Permittee-responsible mitigation (開發單位自行找NGO合作做復育)
  2. Mitigation bank (NGO事先養地→復育→賣給開發單位) (開發前先做復育)
  3. In-lieu fee mitigation (開發單位出錢至信託基金,錢夠了才辦理復育計畫)。(開發後才做復育)

 

這三種方式都是由開發單位自行提保育計畫,並向工兵團提出開發申請。其中第二種是目前最有效、也是最多人採用的。

美國國家科學院研究三種補償方式,發現濕地零損失的目標(主要是指濕地功能的保存)在過去20年內並未達到;但由第三方執行復育的方法(第2、3種)成效,比開發單位自行做復育(第1種)明顯較好。

Entrepreneurial Mitigation Bank 行計畫的各方角色及任

從濕地補償計畫的執行層面來看,可以將參與者分為三個角色,分別是核可機關、私人的棲地經營企業,及開發單位。

 

Permitting Agency 核可機關 (Permitting、Credit evaluation) 

- 如工兵團、EPA等主管開發的機關,並評定開發單位所購買的點數是符合資格的。

Private Enterprise  私人棲地經營企業 (Credit production、Long-term ownership) 

       - 棲地經營的成果可轉為「點數 Credit」,賣給開發單位。

Development Entities 開發單位 (Client) 

       - 要對核可機關負責,並與棲地經營企業談定點數價格。

 

濕地補償案例:

加德納博士舉例,Florida州迪士尼樂園的開發案所面臨的濕地補償方案有2種選擇,一是現地補償(On-site mitigation),是在所開發的園區內騰出600公頃土地做濕地補償,所需費用為38.5萬美元的經營成本;二是異地補償(Off-iste mitigation),是在鄰近地區找一塊3875公頃的土地做濕地補償,經營成本為40-45萬。但迪士尼選擇後者,因為前者等於在園區內損失了600公頃的營運收益,約18萬美元,相加後成本反而大於後者方案;而且後者復育面積"遠大於"前者。羅伊加德納、工兵團、環保署都認為,迪士尼樂園的開發補償計畫在生態、地景、法津上都是成功的案例。 (相關連結:The Disney Wilderness Preserve Story)

 

其他案例包括,開發商清除外來種(澳洲桉樹melaleuca)做為復育點數,並將復育成果交給市政府,並提供基金做之後的經營維護。

由於法律的制定能創造資本市場,再加上濕地補償銀行的確較為有效,濕地銀行的數量由1992年的46個,增加為2013年5月的1308個 (大多在美國東部,其次為西部,中部因為較乾所以數量最少)。


Credit Stacking  多目標的補償計畫

一個濕地銀行可能創造出很多的保育目標(水質改善、生物棲地、瀕危物種、碳足跡),而這些多元目標是可以被拆開成多個復育點數來售出。

會後加德納博士向我說明,不是所有的濕地都能被補償,「開發迴避」是第一優先。而被補償的濕地,一定要在「功能上」相同於被開發的濕地,地理上也要十分接近,這兩點真的很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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